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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5-13文章来源:共产党员网 浏览次数: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南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

二、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学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当前湖北省内大部分单位、部分省外单位,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相当于开具电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逐级审批后即可直接进行网上转出与接收,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一并由邮政机要寄送到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三、党员组织关系是怎么办理的?

党员组织关系不是自动办理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与毕业生档案去向、人事关系去向没有必然联动关系,需要党员本人在毕业时单独办理。党员本人要配合现所在支部,填写有关表格,提供接收组织关系所需的“介绍信抬头、转往党组织名称”等信息。离校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领走,并在有效期(一般为90天)内,交至所去党组织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有哪些?

(一)对国内升学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升学单位党组织。

(二)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四)对出国(境)学习的党员,可转往本人国内居住地所在地的街镇、村社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院系党组织(一般不超过5年,返回后按照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工作。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处理)。

五、工作变动较大,居住地也不稳定,组织关系该如何转接?

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常驻地或户口所在地,在工作变动期间,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在与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的同时,积极主动就近参与社区、园区党群服务中心各类党组织活动,过好多重组织生活。待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时,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

六、居住地、户口所在地都不愿意接收组织关系怎么办?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明确: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以及不按规定回执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上级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组织关系转接中,需要本人确认便于参加组织生活的目的地党组织,再查看党组织关系转入基本条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若本人符合党组织关系转接条件,而目标单位、高校、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生本人可向其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反馈,组织部门会依规处理。

、组织关系介绍信变更手续怎么办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出现过期、改派、抬头单位错误等情况时,可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申请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填写《湖北美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可在党委组织部官网下载连同原介绍信一起报所在教学单位党委审核、备案,由教学单位党委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八、怎么查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否成功?

转入党组织关系后,可在转入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人员(党委或支部专门负责党的各项工作的人员)处进行查询,各省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平台上可以查看党员具体转接记录,每个单位均有相应的系统管理员,跨省转接完成后,需要转入地党组织工作人员将收到的三联介绍信党员信息录入到系统。只要组织关系转接正常,手续完善,都是能够转接成功的。

、办理了组织关系有关手续后,本人还要做好哪些事情?

(一)办理了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抵达新单位后,要主动亮明党员身份,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要提醒新单位党组织启动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相关程序,及时跟进进度。持纸质介绍信的,要确保回执已返还原所在院系;线上转接的,要确定转接路径已全部完成。主动在新单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毕业时为预备党员的,务必主动提示新单位党组织本人预备党员身份,并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的新单位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书,提醒党支部进行转正事宜。

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需要耗费一定时间,在党员组织关系未落实到新单位时,毕业生党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新单位或原单位按时交纳党费、多种形式参与组织生活。遇到问题或困难,可及时与学院学校沟通。

(二)办理了组织关系暂缓转出手续的,应按时交纳党费,以多种形式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条件成熟后,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暂缓期间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一个月前主动提醒党组织启动转正有关手续。

(三)出国(境)党员已办理了组织关系保留手续的,在等待签证或其他原因尚未出国(境)期间,仍应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出国(境)后,党员不再参加党内活动,暂停党费交纳。党员在国(境)外期间应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至少每半年与党组织联系1次。回国(境)后,要及时联系党组织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出国(境)时为预备党员的,回国(境)后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十、党员组织关系不及时转接可能会有什么影响?

不按照规定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根据《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规定,党员组织观念、纪律意识不强,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主动与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不及时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报到,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应当给予限期改正处置;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十一、毕业生转移组织关系,在有问题时能找哪些人进行询问呢?

毕业生在转移组织关系时遇到问题,可向以下人员进行询问:
  1.向所在院系党建工作人员咨询事项: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时间、确认信息表填写、省内外如何转接等有关要求(通常是所在党支部具体负责党员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
  2.向用人单位组织部门负责人员咨询:用人单位有无党组织、单位党组织全称、能否转接党组织关系、单位接收党组织关系流程、单位所在园区或街道能否转入、集团或上级部门能否接收组织关系。
  3.向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咨询:居住地街道能否转入,转入前后工作要求。
  4.向人才交流中心或党群服务中心咨询: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能否转入组织关系,私营小单位、互联网科技类公司所在园区有无党群服务中心,能否转入组织关系,具体转接流程。
  5.向户口所在地党支部工作人员咨询:户口所在地党支部名称,户口所在地接收条件与流程。


参考文件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改)
  2.《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
  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
  5.《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印发)
  6.《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7.《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