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已经中央颁布实施。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细则》切实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培训和实施,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附件: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中共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9月17日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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