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4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审核工作,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办理党员组织关系须知》(党委组织部201410号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新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须持有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学生的介绍信抬头为“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省内学生的介绍信抬头为 “湖北美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对不符合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缺一者,所在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及时通知学生本人,按规定补办后再予以接转。具体接转程序如下:

(一)本科生新生党员: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审查工作。新生党员报到后,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收齐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填写《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二)研究生新生党员:研究生处负责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审查、保管工作。新生党员报到后,研究生处应收齐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填写《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入手续;一份发至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严格做好新生党员档案审查工作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否使用新版带编号《入党志愿书》。按照省委高校工委要求,所有新发展党员必须使用新版带编号《入党志愿书》。

(二)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党校培训情况、思想汇报、自传等。

(三)档案材料是否真实。认真核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字迹等,查验有关证件是否与材料相符,有无涂改及造假现象。

(四)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不在原单位培养发展;发展单位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发展时间、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

对于预备党员,还应重点审查《预备党员考察表》,特别是预备期超过半年的,应至少考察一次。在报到前预备期已满的,应由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党委组织部将在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集中复审。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党员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入手续。对党员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审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严格审核。请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30日前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

  

       中共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