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党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2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员信息库,保证党员数据信息准确无误,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相关要求认真统计、填报、核实党员信息,做好党员信息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中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从今年开始,我校每年进行两次党员信息统计工作,上报时间截点分别为每年620日及1231日。我校今年第一次党员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如下:

一、教职工党员。根据党委组织部《教职工党员信息表》,核实党员基本信息并填写表内空缺信息,将填补、修改信息填写在《教职工党员信息表》上空白处及修改处(修改部分请用红色标记注明)。

二、离退休党员。认真统计全体离退休党员人数、名单及

相关信息,并填报《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信息表》。

三、学生党员。认真统计在册学生党员数量、名单及相关信息(包含今年上半年发展为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学生党员、不包含2014届毕业生党员),并填报《学生党员信息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统计相关数据,确保党员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并将所有统计信息(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邮箱:hbmsxyzzb@126.com620日(下周五)下午5点前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学生党员信息表(样表)

2、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信息表(样表)

3、教职工党员信息表(含相关信息)

湖北美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