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5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院(系)党总支:

201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高校工委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准确高效地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档案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转接程序要求

1.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离校前,要向所在院(系)党总支提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见附件1)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院(系)党总支按要求登记、审核、汇总后,指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各院(系)党总支将从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

3.毕业生党员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严格按照“介绍信”规定的转接“有效期”内到接收地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二)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在核准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后,应及时上报所在院(系)。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在有效期内转交至所去单位党委组织部门。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争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无特殊原因,学校一般不留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对于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转接组织关系;对于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校内组织关系接转方式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4、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

参照“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方式”办理。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反馈

毕业生党员到所去党组织办理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及时反馈给原就读的院(系)党总支。毕业生党员的回执联由各院(系)负责查收、催办,并于当年底报党委组织部存档。如在毕业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三个月后,尚未收到回执联,院(系)应去电或去函接收该党员的党组织或党员本人查明情况,予以催办。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特殊问题的办理方式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变更的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党员本人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办理介绍信更改登记手续,办理更改手续时,须填写《湖北美术学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备案后提交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未能提供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委组织部不予办理。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处理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院(系)党总支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

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党员本人须填写《湖北美术学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上交至转出前所在党总支,党总支应对丢失情况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党总支在《湖北美术学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党委组织部可予以补办组织关系;丢失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不再补办,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安排

1、将于515日对全校辅导员及学生档案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入党材料移交工作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各毕业班辅导员重点针对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各院()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毕业生党员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接。

2、各院(系)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及《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总报告单》(见附件2)填写完毕核对无误后,于61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指派专人持以上《转接表》及《报告单》(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20156月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时间统一为2015630日。如确实需要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的,在有效期内返校办理的时间集中在20159月进行。

4、各院(系)党总支指派专人于20151210前,将毕业生党员的回执联分类整理后,报党委组织部存档备案。

二、入党材料档案移交工作

入党材料是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和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党组织对党员进一步培养教育和管理使用的依据。根据我校近年来入党材料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务请各院(系)党总支进一步加强入党材料档案移交工作。

(一)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各院(系)党总支对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应做好清查和整理工作,及时将毕业生入党材料及时归档,主要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政审材料、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复印件、团组织推优材料、《发展党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记录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预备期满个人小结等。入党材料在装档过程中应做好登记手续,并填写《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移交清单》(附件3)备存,以免造成入党材料缺失,如发生党员材料不完整、缺失等严重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对于毕业生中的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应整理好相关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三)入党材料档案移交工作安排

毕业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分子入党材料应全部装入学生档案,并于625日完成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移交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核实学生党员信息,严格规范地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移交工作。

附件: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汇总表

     2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总报告单

3、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移交清单

中共湖北美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