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4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新生档案中入党材料的审核工作,根据《湖北美术学院办理党员组织关系须知》(党委组织部【2014】10号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入党材料审查对象

2015级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包含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审查工作流程

审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接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入党材料;

第二步:阅读《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入党材料审查注意事项及相关问题处理方式》(附件1)要求,严格逐项审查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信息及入党材料细节;

第三步:仔细比对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入党材料中各类信息是否一致;

第四步:组织关系介绍信经审查无误、入党材料齐全后,填写《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附件2)、《2015级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3);

第五步: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2015级新生党员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至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加盖公章);

第六步: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接收党员原来所在基层党组织反馈回执。

三、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审查工作相关说明

   (一)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的整理和移交

1、审查无误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移交至党委组织部。

2、审查无误的完整的本科生、研究生新生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应按照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的有关要求进行移交。

3、新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入党材料由所在基层党组织妥善保管。

(二)新生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的认定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条件的规定,认真审查新生的入党材料。其中,入党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才能提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有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相关记录。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连续培养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整理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材料,并细致做好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连续培养工作,为其指定培养联系人,跟踪填写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活动,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做好预备党员的审查和转正工作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对转入的新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预备期满未在原基层党组织转正的新生预备党员,应回原所在党组织履行转正手续后,再将组织关系转入学校。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入党材料审查工作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严格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党员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转入手续。对党员档案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日